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方法,适用于以肉类为主要原料的食品、动物的鲜(冻)肉、肉制品和调理肉制品、动物性水产品和海产品及其调理制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。
【适用范围】
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方法,适用于以肉类为主要原料的食品、动物的鲜(冻)肉、肉制品和调理肉制品、动物性水产品和海产品及其调理制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。
【检测限】2mg/100g
【结果判定】
样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含量(mg/100g)=仪器所测浓度值
【结果依据】
GB 2707-2005《鲜(冻)畜肉卫生标准》规定:
畜肉:挥发性盐基氮≤15mg/100g;
一级鲜肉:挥发性盐基氮≤15mg/100g;
二级鲜肉:15mg/100g≤挥发性盐基氮<25mg/100g;
腐 败 肉:挥发性盐基氮≥25mg/100g;
水产品:挥发性盐基氮≤30mg/100g。
【储存条件及有效期】
4~20℃阴凉干燥处冷藏保存,有效期为6个月。